近日,英国发生了一起儿童受到性侵害后杀害的案件。于是,一家报纸登出了曾经对儿童性侵犯的人的详细资料,声称这样能让人们警惕、防止儿童受到他们的伤害,这在英国引起了争议。对异国它邦的事我们不用管它,我们在这里谈一下为什么一些人会出现“恋童”倾向。
“恋童癖”是性变态的一种。它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,它和人的性生理、心理成长过程密切相关,明确原因没有人能够作出定论。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不容忽视,“恋童癖”们往往伴有不同程度的性功能障碍出现。
我们知道,由于儿童的性器官并未发育成熟,它是无法容纳成人的性器官的进入、冲击的。对于健康正常的人来说,“恋童”根本无法满足正常人的性欲望;但“恋童癖”们由于出现了性功能下降、障碍,他们往往由于在正常的性交中常常“败下阵来”,无法满足正常的女性,从而产生了自卑心理,害怕和不敢和女性进行正常的交往、回避正常的性交。但本能的冲动又有性的需求,这就使得他们将性渲泻的目标转移到儿童的身上。在他们扭曲的心态上看来:儿童无疑是社会的弱者,对她们进行性侵害时遇到的反抗最小,也“容易”“满足”自己的性需求。在这种病态的心理指引下,一些人就不惜挺而走险,做出令人发指的事情来了。如果社会能提供足够的、完善的性心理咨询、性行为指导服务,使得他们能够尽早得到帮助、治疗,相信,此类人间悲剧会少一些。
在中国,“恋童”现象也不少见。只是,在传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下,受害人的家长往往“为了儿童的前途”而不愿声张而已。曾经轰动一时的“禽兽教师强奸小学生”一案,记者对家长的采访中,家长、村民普遍认为“娃儿的一生完了!”在这种扭曲的“贞节”观的影响下,有谁能够知道曾经发生了多少恶行?
那么,有“恋童”倾向的人应该如何避免附之行动、走上犯罪的道路呢?他们除了要进行性心理辅导外更要治疗他们的性功能障碍,让他们能够在正常的性行为中获得满意的性行为体验,重建他们的自信心,不再幻想可以通过侵害儿童来“获得”性的“满足”,“恋童”倾向就可以根治了。